二十國集團領導人金融市場和世界經濟華盛頓峰會宣言(2008年11月15日)
1、在世界經濟和國際金融市場面臨嚴重挑戰之際,我們二十國集團領導人于2008年11月15日在華盛頓舉行首次會議。我們決心加強合作,共同努力恢復全球增長,實現世界金融體系的必要改革。
2、數月以來,與會各國為支持全球經濟和穩定金融市場采取了非同尋常的緊急舉措。必須繼續這些努力。同時,必須為改革奠定基礎,以確保危機不會重演。我們一致認為,市場原則、開放的貿易和投資體系、得到有效監管的金融市場將催生活力、變革和創業精神,這些是確保經濟發展、就業和減貧的基本因素。
當前危機的根源
3、近年來,全球經濟增勢強勁,并長期保持穩定,資本流動加快,市場參與者追逐更高收益,卻未恰當評估風險和應履行的責任。與此同時,寬松的承銷標準,風險管理措施不到位,日益復雜和不透明的金融產品,以及隨之產生的過度杠桿操作,共同造成金融體系的脆弱性。在一些發達國家,決策者、監管者和監督者未能充分評估并解決金融市場不斷累積的風險,未能跟上金融創新步伐,未能考慮國內監管行動帶來的系統性后果。
4、造成當前危機的主要因素還包括:宏觀經濟政策缺乏連貫性,協調不足,經濟結構改革不充分。這些導致了全球宏觀經濟不可持續。上述因素共同作用,導致風險過度,最終引發嚴重的市場混亂。
已經和將要采取的行動
5、我們迄今已采取了強有力的重大行動,以刺激經濟增長,增加流動性,改善金融機構資本狀況,保護儲蓄與存款,彌補監管缺失,解凍信貸市場。我們正努力確保國際金融機構能夠為全球經濟提供重要支持。
6、但是,穩定金融市場、支持經濟增長需要采取更多行動。主要經濟體的經濟發展勢頭正大幅放緩,全球經濟前景黯淡。許多新興市場經濟體近年來支撐了全球經濟增長,雖然目前仍保持良好增長勢頭,但同時也越來越多地受到全球經濟放緩的沖擊。
7、在世界經濟形勢日漸惡化的背景下,我們一致認為,需要在更緊密的宏觀經濟合作基礎上,采取更廣泛的應對政策,以恢復經濟增長,避免負面的溢出效應,支持新興市場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為實現上述目標,并應對長期的挑戰,我們將立即采取如下舉措:
——繼續積極努力,進一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穩定金融體系。
——認識到根據各國國情實施支持性貨幣政策的重要性。
——在保持有助于實現財政可持續性的政策框架的同時,采取適當的財政措施刺激內需以速見成效。
——通過流動性安排和項目支持等方式,幫助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在當前困難的形勢下獲得融資。我們強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應對危機方面有重要作用,歡迎其實施新出臺的短期流動性便利安排,并敦促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現有工具和貸款便利進行持續審議,以確保其靈活性。
——鼓勵世界銀行和其他多邊開發銀行全力支持各自發展議程,歡迎世界銀行近期在基礎設施和貿易融資領域引入新的貸款機制。
——確保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和其他多邊開發銀行擁有充足的資源,繼續在克服危機過程中發揮作用。
金融市場改革的普遍原則
8、除采取上述措施外,我們還將推進改革,加強金融市場和監管體系,以避免危機重演。各國監管機構是保護市場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應承擔最主要的監管職責。但金融市場已全球化,因此有必要加強各國監管當局的國際合作,強化國際標準并敦促其得以落實。這是防止負面效應在周邊、區域及全球層面危及國際金融穩定的必要條件。監管者必須確保其行為有助于市場約束,避免金融套利等行為對其他國家產生潛在的負面影響,同時支持市場競爭、活力和創新。金融機構必須為金融動蕩承擔責任,通過確認損失、改進信息披露、加強內部治理和風險管理等措施,為克服金融動蕩發揮自己的作用。
9、我們承諾根據以下改革的共同原則執行有關政策:
——加強透明度和問責制:我們將加強金融市場透明度,包括改善對復雜金融產品的信息披露,確保金融公司完整、準確地披露其財務狀況,調整激勵機制以避免過度風險行為。
——加強穩健監管:我們承諾加強監管機制,審慎監督和風險管理,確保所有金融市場、產品和參與者都受到相應監管或監督。我們將根據公認和強化的國際行為準則,加強對信貸評級機構的監督。我們還將使監管體系在經濟周期內更加有效,同時保證有效的監管既不妨礙創新,也有利于擴大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交易。我們承諾對本國監管體系進行透明的評估。
——促進金融市場的誠信:我們承諾通過以下方式保護世界金融市場的誠信,加強對投資者和消費者的保護,避免利益沖突,防止非法的市場操縱、欺詐和濫用行為,防范來自不合作的監管轄區的非法金融風險。我們還將促進信息共享,包括與那些尚未接受關于銀行保密與透明度國際標準的監管轄區共享信息。
——加強國際合作:我們呼吁國家和區域監管機構在制定有關監管法規和其他措施時,注重相互之間的協調一致。監管機構應加強包括跨境資本流動在內的金融市場所有領域的協調與合作。監管機構及其他相關當局應優先加強在危機預防、管理和解決方面的合作。
——改革國際金融機構:我們承諾推進布雷頓森林機構改革,以使其更充分地反映世界經濟格局的變化,增強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此方面,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經濟體,包括最貧窮國家,應享有更大的發言權和代表性。金融穩定論壇必須立即擴大其成員組成,吸收新興經濟體加入。其他主要的標準制定機構也應迅速評估其成員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應同擴大后的金融穩定論壇及其他機構合作,更好地確定市場脆弱性,預測潛在的風險并迅速采取行動,以便在應對危機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部長和專家的任務
10、我們承諾迅速采取措施落實上述原則。我們要求財長們在二十國集團2009年領導機制(巴西、英國、韓國)的協調下,啟動進程并限時完成。本宣言后附一份包含具體措施清單的行動計劃,其中包括在2009年3月31日前須完成的最優先的行動。
我們要求財長們與其他經濟體和組織進行協商,聽取其可能任命的獨立賢人小組提出的建議,并在以下具體領域提出更多的建議:
——在監管政策方面減少順周期性。
——評估并協調全球會計準則,特別是在市場低迷時期對結構復雜的證券產品的估值。
——加強信貸衍生品市場的韌性和透明度,并降低其系統性風險,包括改進場外交易市場的基礎設施等。
——評估薪酬機制,因為它與金融風險和創新相關。
——評估國際金融機構的職能、治理和資源需求。
——確定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的范疇,并決定對其進行恰當的監督和監管。
11、考慮到二十國集團在金融體系改革中的作用,我們將于2009年4月30日之前再次舉行會議,審議今天確定的有關原則和決定的落實情況。